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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0-04-1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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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在今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发现,各地普遍存在政策解读不到位问题,甚至有少数地方还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为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提高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

出台的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均应进行解读。

二、进一步规范解读内容

政策性文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解读: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属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三、进一步落实解读责任

市政府各部门是市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拟定解读材料并对解读内容准确性负责。市政府规章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起草部门解读;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解读;部门联合发文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严格解读程序

政策性文件应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各部门解读材料需根据正式审定的文本进行相应修改完善,送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市司法局报请市政府印发的政府规章,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统一交由市司法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文件下发前送审时,文件起草部门将解读材料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未报送解读材料的将不予发文。上述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统一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发布,并注明来源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需解读文件的解读程序参照此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

各地部门要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作为政策性文件解读的第一平台,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方式,及时发布解读信息。除文字内容外,各部门每年必须至少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一次政策解读,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政策解读材料发布时必须和文件相关联,在解读材料后附上文件原文或文件链接。

六、进一步加强解读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政策解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宣讲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